中央選舉委員會今(7日)發布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公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8時至16時。此外,立委選舉候選人領取書表期間自11月16日至24日。
中選會稱,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可於各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而政黨申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登記,則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北側中央選舉委員會櫃檯辦理。
中選會表示,「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為申請登記之必要表件,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以及政黨申請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應於申請登記時繳交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
中選會指出,總統、副總統與立委選舉候選人將於11月20日至24日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候選人於登記時應檢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而該份財產申報資料將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1年,請候選人正確填寫並於登記時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