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上午7點多,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被送至新北樹林仁愛醫院急救,她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頭髮被剃剪得亂七八糟,全身布滿新舊傷痕及燒燙菸疤,經全力搶救仍回天乏術,院方認為死因不單純,立刻通報警方。
出具死者遺書 裝好人
時任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偵查佐的張克文說,死者是30歲黃女,通報送醫的是33歲宋男。宋男告訴警方,他跟黃女是朋友,日前黃女與蔣姓男友分手,暫住他家,當天一早他發現黃女不省人事,因此撥打119求救。
宋男還說,黃女曾遭男友及張男毆打,每次她出門返家,身上都會出現莫名傷痕。警方依此鎖定蔣、張2男,先找到住桃園的蔣,但蔣矢口否認,表示與黃女已很久沒聯絡,也提出不在場證明自清;之後警方在新北找到張男,但宋卻改口,表示他提到的張男已死亡,說法反覆。事後警方找到黃女的姑媽查訪,才發現宋刻意誤導辦案方向。
姑媽告訴警方,黃女自小父母雙亡,由她一手帶大,後來到酒店工作染上毒癮,一個多月前,黃女曾帶著宋男來找她借錢,宋男自稱警察,說要幫黃女找租屋處、協助她戒毒。姑媽不疑有他,借了數萬元讓黃女支付租屋費用,後來才知道宋男在夜市賣香水,而黃女租屋後沒多久便退租,借住宋家。
為了釐清案情,警方對宋男展開調查,查出他是長子,父親是地主,家境優渥,之前賣過手機、重機,後來賣香水,但警方搜查宋家並未發現異狀。而宋男為了自清,拿出黃女遺書,內容提到她為了戒毒在10月求助宋男,還說她身心狀態不佳,擔心日後發生意外連累宋男,才會寫下遺書。因為這封遺書,讓警方一度相信宋男是好人,但解剖報告出爐後,案情卻大逆轉。
脫光淋溼電擊 屢暴打
張克文說:「法醫研判死者是顱內出血引發休克死亡,推斷死前6到12小時,頭部遭猛烈撞擊。由於宋男供稱案發前一天黃女都在他家,因此研判他跟命案脫不了關係,但沒直接證據。」
正當案情陷入膠著時,宋男突然主動向警方坦承,黃女出事時,他的陳姓中國籍女友也在場,平常他與陳、黃3人同房,因陳女是偷渡客,宋男怕她被抓才刻意隱匿。為了脫罪,宋男還帶警方回家逮捕陳女,陳女被抓後與宋男口徑一致,表示不清楚黃女死因,警方依規定將陳女送至收容偷渡客的靖廬,並監聽宋男。
張克文告訴本刊:「關了快8個月的陳女悶到不行,打電話向宋男抱怨因為命案害她回不了家,宋男一聽到命案2字,立刻氣沖沖地說要去自首,感覺他是擔心陳女說溜嘴,才刻意發脾氣,想藉此打斷陳女。我們認為有機會突破,所以決定安排宋、陳2人測謊。」
2人測謊都沒過,宋男為自保,告訴警方曾見陳女拿圾垃袋套住黃女的頭,陳女得知後很不高興,警方打蛇隨棍上,加碼告知陳女,宋男已另結新歡,火冒三丈的陳女決定說出真相。
陳女告訴警方,2008年10月16日,她跟宋男去汽車旅館,宋男找來黃女玩3P還吸毒,隔天黃女就搬到宋家開始「三人行」。同居期間,宋男透過毒品控制2女,宋男吸毒後脾氣會變暴躁,對她們大小聲、施暴、要求3P,後來更變本加厲,不僅用水管抽打黃女,還用菸頭燙,甚至要黃女穿戴安全帽及護具,把她當人肉沙包暴打。
更誇張的是,宋男還自製電擊器,用黑膠帶在黃女身上、胸部、腳底黏綁鐵片或鐵筷,接上電線、連接電源,有時還會將黃女脫光綁在椅子上淋溼後電擊,直到黃女快被電暈才罷手。後來,宋男的行徑越來越瘋狂,還用狗毛剪把黃女的頭髮亂剪一通、逼她寫遺書,陳女看了嚇到離家,宋男則打電話說她若不回家,就要打死黃女,她才返家。
虐至脫肛送醫 獲免死
陳女回家當天,見黃女狀況極糟,全身無力,宋男懷疑黃女裝病,故意扶她起身又鬆手,害她跌坐地板數次。
隔天2人發現黃女臉色變綠,甚至脫肛、意識不清,宋男才撥打119將黃女送醫。更扯的是,宋母得知兒子闖禍,竟要陳女清理現場,並將凌虐黃女的凶器清空打包,拿到友人家暫放。
因陳女指證歷歷,警方再次前往宋家搜索,搜出宋男和多名女子的性愛光碟,並包含他凌虐黃女的影片。片中宋男不斷羞辱黃女:「妳原本很漂亮,現在變成豬頭,有何感想?笑一個,我採訪妳!」僅管黃女露出害怕神情,但宋男還是拿著電線持續恐嚇。影片最後成為鐵證,讓宋男百口莫辯。
針對這起命案,宋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二審法官認為,宋男曾將黃女送醫,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將宋男判刑15年半,最高法院同意二審見解,全案定讞。宋男入監服刑後,已在3年前假釋出獄。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