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一名前往高雄義大醫院排班的計程車司機,發現前面的計程車停了很久都沒移動,覺得奇怪,於是趨前查看,結果驚見一名男子倒臥在駕駛座,四周都是血跡,嚇得立刻報警。
行凶後換裝 包包露餡
警方根據車牌及營業登記證,查出死者是44歲的李姓司機。李妻告訴警方,丈夫前一天中午告訴她有事要出去,隨即離家,即未再聯絡,由於他習慣晚上跑車,當晚沒回家,家人也不以為意。
法醫初步相驗,發現死者右後頸部有2處刀傷,深及動脈,由於車上血跡已乾,研判死者遇害時間,可能是1月31日晚間到2月1日凌晨。此外,車門、地面並沒有拖行血痕,所以車內應是第一現場;另一方面,致命傷在右耳下方,凶手應是從副駕駛座行凶,一般乘客不會坐副駕,研判很可能是熟人所為。
警方還在車上找到死者的手機,查閱通聯紀錄,發現案發前2死者與綽號海洋的邱姓女子頻繁聯繫,最後的通話對象也是邱,因此要求邱到案說明。36歲的邱女告訴警方,她欠死者錢,約死者出來還錢,也請死者陪她一起到旗山找前男友拿錢,如此而已。
另一方面,法醫驗出死者體內有安眠藥成分,且車上有開封過的果汁飲料及紙杯,其中一只杯緣採集到邱女的DNA,卻沒有她犯案的直接證據。為求突破,警方前往邱女住處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她1月31日白天穿著黑色運動服、背著2個大包包外出。
此外,警方調閱案發地點附近的義大醫院周邊監視器,看到邱女31日下午曾到醫院內的超商買飲料,義大醫院急診室的監視器也拍到她在31日晚間9時38分走出廁所的畫面。
不過,令警方納悶的是,監視器並未拍到邱女進廁所的影像,為了確認,警方將畫面往前倒轉10多分鐘,結果發現一名穿著黑色上衣、藍色牛仔褲的長髮女子走進廁所,體型和邱女相符,仔細一看,2人背的包包一模一樣,警方因此研判,邱女應該是行凶後到醫院換裝。
為進一步調查,警方前往邱家搜索,結果在她家發現一把蝴蝶刀,刀刃與死者傷口吻合,也搜出安眠藥。此外,警方還到她的車上採證,在副駕駛座的椅背發現3道血痕,比對後確定就是死者的血跡。雖然罪證確鑿,邱女仍舊矢口否認殺人,直到警方喝斥:「再不講實話,就剪妳的指甲去化驗!」才突破邱女心防,讓她俯首認罪,這天正是死者的頭七。
欠賭債未還 引發殺機
邱女供稱,她在一家舞廳上班,二年前認識兼營運彩簽賭網站的李姓司機,成為李的下線,由李為她開設簽賭帳號。但十賭九輸,邱後來累積近10萬元賭債,李一再催討,並要她簽下8萬多元的本票當作擔保,邱認為自己只欠8萬多元賭金,死者卻硬說她欠19萬元,還每天討債,她不勝其擾,因此在拍賣網站買入一把蝴蝶刀,計畫殺人。
邱女表示,1月31日那天,她到義大醫院拿安眠藥前,聯繫死者佯稱要還錢,約他在醫院見面,並事先備好磨成粉的安眠藥和針筒,在醫院廁所戴上假髮變裝,再到超商買鋁箔包紅茶,將安眠藥注入紅茶內,才與死者碰面。
為取信死者,邱女佯稱已經向前男友借了20萬元,要死者載她到旗山拿錢,到了前男友住處外,死者因口渴喝了飲料。邱女下車不久後便返回,謊稱前男友不在家,要死者載她到一處高爾夫球場找人,其實是要等安眠藥的藥效發作。
這時死者體內的安眠藥藥效逐漸發作,導致精神不濟,甚至撞到一輛車,邱女為此還陪死者到警局做筆錄,直到晚間6點才離開。即便如此,邱仍然沒有放棄殺人計畫,再要求死者開車前往高爾夫球場,隨即入內佯裝找人,還在球場內打電話給死者,謊稱已拿到20萬元。
佯裝取現金 持刀刺頸
邱女上車後,請死者載她回到義大醫院再還錢。返回醫院後,死者將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向邱要錢,邱一邊要求死者返還本票,一邊把手伸進座位下方假裝拿現金,這時安眠藥藥效發作,死者靠向車窗閉目休息。
邱女見機不可失,拿出預藏的蝴蝶刀猛刺李男右頸二刀,李死亡後,邱並未拔出蝴蝶刀,而是將車鑰匙取下、離開計程車,但又擔心證據未湮滅,因此返回車內,先將蝴蝶刀拔下,再以車內的抹布擦拭刀上指紋,並將死者口袋裡的1萬7千元現金一併拿走,營造強盜殺人的假象。
犯案後,邱女前往義大醫院廁所換掉血衣、假髮,最後開著自己的車離開,途中將犯案時穿的衣物及假髮棄置,回到住處搭電梯時,還脫下鞋子確認未沾染血跡才返家。但她進入房間後,發現包包的白色邊條沾到血,便將包包剪破,要同居男友拿到垃圾場丟棄,卻沒想到包包上的血跡已沾到車子座椅,留下鐵證。
狡猾的邱女返回住處後,還故意傳簡訊給死者,表示自己已經到家,要對方小心開車,製造不在場證明,但百密一疏,最後還是栽在警方手中。針對這起命案,法官審理後認定邱預謀殺人,最後將她判處14年7個月徒刑,要她在牢裡好好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