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符合規定的政黨、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將於12月20日舉行政黨及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則於同日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舉行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中選會將於明(2024)年1月2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根據中選會審查通過結果,區域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315人,符合規定者309人,不符合規定者6人,包括台北市第2選舉區藍信祺,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之罪,經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02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台南市第5選舉區王家貞因犯刑法第214條之罪,經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38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確定,2025年4月11日始緩刑期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王家貞因偽造文書緩刑定讞,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緩刑期間不得參選,但她執意參選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駁回假處分聲請。南檢向台南地院聲請撤銷緩刑宣告遭駁回,檢方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確定,不得再抗告。
高雄市第7選舉區朱磊,因出生地為安徽省,原住香港,於2017年入境並初設戶籍登記,尚未在台設有戶籍滿10年,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新竹縣第2選舉區黃秀龍,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1項及第3項之罪,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82年度訴字第121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屏東縣第1選舉區鄭清原,因犯刑法第271條之罪,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76年度上重二訴字第359號判決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8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金門縣歐陽儀雄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罪,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81年度訴字第198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10人,符合規定者9人,不符合規定者1人,為平地原住民選舉區洪曹純明,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之罪,經台灣花蓮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490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10人,均符合規定。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選舉部分,計有16個政黨,提出178位候選人名單,符合規定者177人,不符合規定者1人,為台灣維新名單次序3號張幸松,因曾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即現行第99條第1項)之罪,經台灣高等法院96年選上訴字第35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