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蘇男透過前妻認識林男夫妻,得知林妻腳受傷,久治不癒,於是明知自己沒有通靈能力,卻裝神弄鬼,使得林男夫妻對他傳達的「神諭」深信不已。2017年,他騙林男夫妻說,關聖帝君與他有緣,帝君降鑾駕指示,林男必須當關聖帝君代言人,且在新竹住處建神壇、安奉神尊,才會讓林妻的腳迅速痊癒。
林男信以為真,全權委託蘇幫他處理建神壇、安奉神尊一事,接著蘇男說要給關聖帝君安奉赤兔馬、刻神印,過不久又是幫帝君安「馬童」、買戰袍(關聖帝君乩身要穿的衣服)、置牌樓,以及帝君的金身、神壇裝潢……等各種名義,要求林男匯款47次,金額高達199萬1400元。
這些錢都給了,也不見神壇動工,整整三年,林男只拿到太子爺帽子、神服、佛像等宗教物品,價值顯然不相當,再加上一直聯絡不到蘇男,這才驚覺被騙,於是報警處理。
案經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判決書指出,被告蘇男利用林男敬畏鬼神、趨吉避凶之人性弱點,及林男對他的信任,竟以詐騙手法,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所為應予譴責,最後依詐欺罪判刑六月,犯罪所得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