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對夫妻結婚超過6年,育有2名子女,江姓人夫指控黃姓妻子讓他戴綠帽,與4名男子開房約砲,去年他意外發現妻子與砲友的鹹濕訊息、私密照片,追問下妻子也坦承偷情,讓他極為憤怒,以侵犯配偶權提告妻子,還求償160萬元。
然而,黃姓人妻卻辯稱兩人婚姻早已因價值觀、子女教養等問題產生衝突,雖然進行過多次婚姻諮商,但未能解決分歧。她另外也主張自己不忠行為並未損害丈夫的配偶身分,而且刑法中通姦罪也被宣告違憲廢止,憲法目前更強調婚姻中雙方的平等和自主的個人性自主權。黃女更指出兩人已經和解並協議離婚,認為丈夫無權再向她請求賠償。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人妻與4名男子的對話紀錄,顯示他們確實有共同入住旅館,還有發生性行為,鹹濕對話包含「射好射滿是內射」「我想要了,上次沒有射」「讓老公戴綠帽你會不會興奮」「那你想要壞壞嗎」等性愛挑逗內容,砲友還曾表示「基本上我是希望任何時候都跟你不戴,然後我會射外面的」「我是想要跟你盡情不戴愛愛,我再買藥給你吃喔」「性愛這部分我不喜歡跟人分享」等露骨告白。
最後法官認定黃女確實跟不同男子發生性行為,遠超出一般社交交往的範疇,丈夫為此受創,甚至當丈夫想要對「砲友」索賠時,人妻竟還護航表示「那是我去玩,我去找他們,就只是身體上的滿足而已」,拒絕出賣砲友,因此,法官判賠黃女須賠償丈夫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