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TVBS》報導,北檢日前偵辦一起以竹聯幫成員為首的詐騙案,該詐騙集團自2020年5月起騙走不法所得570萬餘元後,一等人遭到北檢依詐欺罪起訴。之後檢方發現還有其他受害者以及不法金流與該集團有關,因此以追加起訴方式、引用前案相關物證,再將詐騙集團成員送請法院併案審理。
只不過,由於原本的案件已經進行到高院二審,之前詐騙集團成員已被判2年6月到3年10月不等,加上追加起訴的被害人、帳戶金流以及被告成員都與原案不同,因此法院判決不受理追加起訴,退回檢方另行偵辦。
之後北檢在2023年另提公訴案,但卻持續引用前案即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的證據,法官收到新的起訴書後,翻遍卷宗僅找到被告前科與前案判決等資料,不見其他證據,聯繫書記官後,檢方僅補送1張光碟片,但無列印任何紙本資料,且光碟片內仍缺乏如被告供述、監視器畫面和匯款明細等11項相關證據,因此法官只好裁定命檢察官15天內補正卷證。
似乎是覺得實在太扯,承辦法官在公開的裁定書中更寫下:「沒錯!真的什麼都沒有!」稱他一度以為是卷證在移送過程缺漏,所以致電書記官詢問,沒想到真的本來就沒有任何證據資料在卷,法官難得「失控」的模樣,也引發法界討論。
法院也指出,由於檢方負舉證責任,在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若檢方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涉詐欺和洗錢等罪嫌時,也未能及時補正,則法院將裁定駁回部分起訴。北檢方面則回應,此事件應為送卷疏漏及院檢聯繫過程發生誤解所造成,收受裁定後將儘速依規定補正卷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