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台中分署指出,張男無固定工作,無薪資可強制扣除,戶頭內存款不到千元,名下所屬車輛車齡超過15年且不知去向,欠繳罰鍰3年的時間中,張男不理會書面通知,也不理會任何清償計畫。
台中分署指出,去年9月間查出張男有投保壽險,經行文向保險公司取得解約同意後,今年1月18日以書面通知張男,告知張男若不理會訊息,將依法代為解除保單,拿保單違約金繳納欠繳的罰鍰。
張男接獲通知後,憂心保單遭解約,隨即聯繫親姊,於本月24日由姊姊趕抵台中分署,以現金一次繳納積欠3年的罰鍰。台中分署呼籲,政府對酒駕零容忍,盼請義務人主動且從速繳納酒駕罰款,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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