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表示,1997年8月溫妮颱風來襲,蓋在順向坡的汐止林肯大郡多棟建物遭土石流沖垮,釀28死,讓山坡地不當開發受到關注。當時萬芳社區也有家建商取得土地要蓋20層大樓,但擋土牆未依規定施工,威脅居民及行人安全,經媒體披露,當時陳水扁市府勒令改正,並處分官員、建築師及建商,列建照申請管制。
為了把關,有建築背景的A先生與政大教授曹伯一、汪琪等人共同組成「萬芳自救會」,向時任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長張景森陳情,指開發案下方填滿北二高工程廢棄土,若遇颱風或地震,後果不堪設想。張親赴現場勘查後,要求建商擋土牆至少8公尺高、距離邊界15公尺、巷道寬度不得少於6公尺,也須與附近居民簽署協議,限期撤出外來土壤,若違約將罰款一億8,000萬元。
當時台北市政府更以事涉公安為由,將協議書列為申請建照、使照的要件,最後自救會與建商達成協議,除了照規定施工、運走廢土,建商還須將擋土牆變更為30度緩坡、增設排水溝,建物不得超過7層樓。但建商1999年取得雜項執照後,就對協議置之不理,也未清運廢土。
2001年納莉颱風重創台北,導致該擋土牆崩裂,土石流殃及民宅,引發自救會強烈抗議,主張建商未經居民同意,擅自在廢棄土上施作「加勁式擋土牆」,還在上方開闢一條約6公尺的馬路,準備興建樓房,質疑就是因為施工不當,造成崩塌。
當時身為議員的現任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也替居民發聲,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審視開發案,包括撤銷雜項執照、重作地質鑽探、分析擋土牆結構,並與鄰近民宅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