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所長自殺案,台中市警局副局長郭士傑昨天下午出面,提出三點說明如下:第一、裘景智所長疑似自戕案,經過現場採證、調閱cctv(監視器)畫面以及檢察官相驗後,確認是裘所長以自己領用之配槍舉槍自戕。
二、至於自戕的原因,裘所長並沒有留下遺書,經本局檢視他的手機,他在自戕前有用LINE通訊提到「最近發生的事情,讓我身心俱疲」,同時在自戕前,傳訊息給妻子說:「太太,對不起」。據調查,裘所長在今年1月9日與同仁在執行取締酒駕執行酒測及逮捕過程當中,有被民眾提告傷害罪,和解破裂,研判可能造成裘所長內心的壓力,導致他心情受影響而發生憾事。
三、裘所長之前擔任過三任派出所副所長,目前是第二任所長職務,平常工作非常認真積極,發生這樣的事情,本局深感遺憾不捨,也會全力配合家屬辦理後事及撫卹事宜,另本局也請專業的諮商師,針對本案相關同仁做好心理諮商及輔導,避免同仁心理受到衝擊。
分局長謝有筆強調,裘景智執行勤務因公涉訟案仍在偵審中,未判決前應以無罪推定;對於其心理狀態,謝有筆說,裘員個性內斂,情緒內斂,被民眾提告之後,一直很冷靜面對調查,也有向分局長官說明衝突經過,未有異常表現,而且,他並未因遭提告而工作怠惰、情緒受到影響,因此發生此憾事,同仁與分局長官均相當訝異。
不過,勤工所死者部屬透露,所長的確有些想不開,因為他自認嚴正執法,並無過失,卻必須面對一堆來自檢方以及督察單位的調查,而且,他曾隱約表示,即使無刑責,也恐遭拔除所長職務,如此對他相當不公平;對此,同仁表示,也因為他只是感嘆警察難為,並未流露強烈憤怒、不滿情緒,誰也想不到,他內心糾結、痛苦竟然如此深,以致於走上絕路。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諮詢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