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14:37 臺北時間

兒子女友謊稱27歲 母知她真實年齡氣罵「爛女人」慘遭判拘10天

mm-logo
時事
一名婦人不滿意兒子與已婚女子交往,當街大罵該女,反而遭到控告公然侮辱。(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一名婦人不滿意兒子與已婚女子交往,當街大罵該女,反而遭到控告公然侮辱。(示意圖,取自photoAC)
北市一名劉姓婦人不滿兒子和40歲已婚婦女交往同居,且該女聲稱自己年僅27歲,讓劉婦氣得大罵該女「爛女人」「討客兄」,遭到對方控告公然侮辱。台北地院審結,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劉婦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婦人不滿兒子與A女交往同居,2022年7月某日晚間跑到兒子與女友的住處1樓與A女爭吵,劉婦一氣之下當街大罵A女「爛女人」「討客兄」,A女深感人格遭貶損,事後前往警局控告劉婦公然侮辱。
台北地院審理時,劉婦坦承有說出「爛女人」「討客兄」等語,但稱自己並沒有侮辱A女,是A女不顧已婚身分與她兒子交往,明明已40歲,卻向兒子謊稱年僅27歲未婚,她所言都是事實。
但法官表示,客觀來說,「討客兄」在台語中泛指女性外遇,屬於貶低他人人格的用語,「爛女人」同為批評他人的詞語,含有輕蔑、鄙視對方的用意,而劉婦事發當時已60歲,不可能不知道該些詞語有侮辱之意,至於劉婦的辯詞屬於私人糾紛,無論是否為事實都不該合理化公然侮辱行為,故不採信,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2.21 14:54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