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與劉男結婚16年的李女表示,劉男與徐男從小學時就是同鄉好友,去年她無意間在家中的共用筆記型電腦中,發現丈夫與徐男的妻子彭女居然在臉書對話互稱老公、老婆,且互傳了許多提及性行為感受、親密鹹濕的對話,「感覺一股暖流流出,內褲一攤一片」「你儂我儂黏稠度高」「水好多」「泉水爆發湧出」「一進去的時候,我感覺到妳應該是一陣酥麻,聽聲音就聽得出來老婆…」這讓李女憤而聯手徐男向劉男、彭女求償100萬元。
劉男辯稱,這是徐男不滿他追討借款所設下的仙人跳,他表示,徐男前年9月主動說為了增進夫妻情趣,邀請自己與他們夫妻倆去汽車旅館玩3P。但法官根據劉男所提供的對話證據,認為無從認定當日是否為3P,故不採信。
經法院審理,認為劉男、彭女兩人多次傳送煽情對話、單獨出遊約會以及性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徐男、李女之配偶權。最終判處劉男須賠償徐男30萬元;劉男與彭女須連帶賠償李女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