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表示自己跟老婆結婚7年,之前時常因細故爭吵,感情出現變故,兩人在去年5月離婚後,妻子的黑料才陸續暴露出來。人夫表示直到老婆被林姓男同事妻子告上法院,控訴侵害配偶權,這才知道老婆早出軌,原來自己婚姻是因為被林姓小王介入,才導致他們離婚。
更讓人夫崩潰的是,老婆與小王間互傳鹹濕訊息約砲,內容提到「我們雖然沒住一起沒一起生活,只有在公司車上還有偶爾跟同事一起出去還有每天傳賴打情罵俏,自從跟你舌吻我沒在跟過老闆,自從吃你XX,我幾乎沒幫他吃,自從在你身上搖搖,我沒在他身上搖過」。
不僅如此,老婆甚至傳裸照勾引小王,意淫幻想「我好想要寶貝的XX放在我身體裡,我想像今天一樣舔舔吸吸,然後在硬硬大大的XX妹妹裡面,很溫暖」。甚至有時還傳訊息調情,聲稱「明天不要穿內衣內褲上班」,私下聊天尺度毫不設防。
法官審酌證據,發現認為人妻曾傳「我今天上班的時候一直在想我們去H用過的姿勢」等涉及性愛的訊息給小王,認定兩人確實有不倫關係,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且在之前被損害賠償官司,曾坦承與小王上床至少1次,導致原告夫妻離婚,侵害配偶權情節嚴重,判林男須賠人夫精神慰撫金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