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2 06:28 臺北時間

約砲小六女童被抓包 基隆地檢對男網友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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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將約砲12歲女童的張姓男子,依「為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本刊資料照)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將約砲12歲女童的張姓男子,依「為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本刊資料照)
基隆市一名張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C姓小六女童,交往沒幾天,他約砲竟約到對方家裡,恰巧女孩父親提早下班,撞見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憤而將張男扭送警局,昨天全案偵查終結,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依涉嫌「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將張男提起公訴。
住在基隆市的張姓工人(23歲),去年10月間透過交友APP「探探」,認識剛滿12歲,就讀某國小六年級的C姓女童,認識沒幾天,他就誘惑小女孩與他一起偷嚐禁果,且得知對方家長在外工作,約砲還約到對方家裡。
正當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準備滾床單時,女童父親提早下班回家,當場撞見女兒與張男的親密舉動,兩人嚇得趕緊穿衣服,但憤怒的父親將張男扭送警局,並表示要提告。
檢警偵訊時,張男強調,兩人係情投意合而準備發生性關係,他並未強迫女童,而且他堅稱不曉得女孩年僅12歲,但檢察官認為,女孩外型青澀,一看就知道未成年,不採信其說詞,認定張男利用少女年幼可欺,涉世未深,誘騙其發生性關係,對女童身心將產生負面影響以及對性愛扭曲的觀念,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將張男提起公訴。
更新時間|2024.02.22 06: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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