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14屆人大二次會議今(4日)舉行記者會,綜合中媒、《香港01》報導,《路透社》記者提問,去年中國修訂《反間諜法》,又修訂通過《保守國家祕密法》,新修訂法案中寬泛、模糊的表述,引發一些外國投資者擔憂,請問今年中國是否進一步修訂相關的法律?大會發言人婁勤儉指出,去年4月中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反間諜法》。
婁勤儉表示,新修訂的《反間諜法》並未擴大間諜行為的範圍,而是在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合理借鑒各國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完善間諜行為的定義,明確非法與合法行為的界限,增強外國企業與外國人在中國投資、工作、生活的確定性和安全感,不會針對商業往來、科研合作、學術交流等正常活動。「我們反對通過曲解反間諜法抹黑破壞中國營商環境的行徑。」
針對香港議題,婁勤儉指出,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第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及與其他法律融會貫通,共同構成系統完善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是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也是特區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的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