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撫吳的情緒,主管及同仁只好要求受刑人寫下陳訴書,再依陳訴書內容,對受刑人進行處罰、關禁閉,沒想到事件平息後,吳竟以「脅迫寫陳訴書」為由,控告受刑人及當天處理的同仁、主管偽證罪,反覆無常的行為讓所有人傻眼。
本刊調查,吳還曾與北監對簿公堂,2022年5月,他自認在衛福部桃園醫院戒護受刑人時染上新冠肺炎,強調確診前3個月未和同事密切接觸,只有負責醫院戒護,所以主張因公染病,要求北監發放1萬3千元慰問金,結果遭到駁回,吳沒有就此罷手,又向保訓會提復審,也被駁回,他仍不放棄,再對北監提出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定,吳是在醫院值勤後5天才確診,期間沒有醫院戒護勤務,而且與他一起值勤的同仁及受刑人都沒染疫,難以證明他確診與值勤有關,除此之外,他這5天有到外面用餐或外帶餐點,不能排除是透過其他途徑傳染,因此在去年12月底判吳敗訴。
A先生告訴本刊,吳請領慰問金遭駁回後,便常申訴機關、申請調職、對同事提起告訴,大家都知道這號人物,也有不少同事準備告他誣告;B先生則希望北監高層能拿出魄力,好好管束,不要放任吳亂搞,讓監獄的運作重回正軌。
北監回應表示,吳姓管理員自今年1日1日至今,因身體健康因素,多次於輪班日申請事假、病假及休假,導致出勤次數極低,督導幹部及業務科室主管已針對該同仁請假事由及個人健康情形,先後進行晤談輔導,並告知勤務調派及工作屬性,希望能建立正確服勤觀念。
另,該名同仁因勤務調派及個人請假權益等原因,先後對北監同仁提起相關訴訟,現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該監所強調,對於吳姓管理員請假次數仍頻,已責成業務科室每月定期實施晤談輔導,以瞭解執行勤務及健康狀況,並加強服勤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