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邱男透露,近年來他與妻子婚姻關係岌岌可危,妻子對家庭責任越來越漠不關心,也常有離婚的念頭。而3年前他曾發現妻子深夜跟主管去摩鐵開房間,懷疑兩人有染。
當時他謊報汽車被偷,趁機跟警方前往摩鐵蒐證,但當時透過櫃台通知,隔10分鐘後才與警方一起進入妻子房間,當下發現妻子與主管正在討論公事。不過邱男仍死咬妻子出軌,主張妻子與主管因為被通知,才穿好衣服假裝在討論公事,堅稱主管明知妻子已婚,竟深夜還跟她開房間,認為嚴重侵害他配偶權。
然而,邱男妻子的妹妹在庭上作證,證實她與姊姊以及該名主管是同事,當天確實因為公事需要保密,而且時間緊急,才需要在安靜地點開會,原本約麥當勞,但因人太多而作罷,最後轉而約在摩鐵討論工作。
經法院審理,審酌被拍到的照片中人妻跟主管衣著整齊,房間床上並不凌亂,而且的確正在使用電腦討論公事,並沒有過分親密之舉,再加上人妻妹妹證詞佐證,判定三人在摩鐵討論公事,因此判邱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