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張男與廖男是高中同學,上了大學便沒有聯繫,卻在因緣際會之下又搭上線。張男與廖男於2023年1月26日騎車到新北是三重區購買乾冰,再回到廖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住處,而廖男將束帶將張男綑綁在椅子上,隨後再將張男的雙腿放進去充滿乾冰的塑膠水桶內,就這樣持續浸泡了10小時,廖男則是在一旁繼續錄影、拍照。
2天後,張男被送到台北馬偕醫院急診,經過一個禮拜的治療後,醫師研判張男的雙側小腿以下4度凍傷併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必須截肢。
張男在接受醫院治療後,依照廖男的指示向5間保險公司投保,共申請了8張健保、壽險、旅遊平安險等共4,126萬元的保險賠償金,順利詐領了其中一張23萬元的保單;由於其他保單購買時間太相近,保險公司調閱理賠調查之後,懷疑張男的傷勢不合理,購買時間與理賠時間相距不到半年,有的甚至只相隔了幾週,因此拒絕理賠並報警處理。
張男應訊時矢口否認惡意詐保,辯稱是廖男告訴他,他不慎惹到黑道,建議他可以拍下乾冰自殘的畫面給黑道,一方面給對方一個交代,一方面也可以「順便申請保險金」。但檢警對此離譜說法不採信,依詐欺、幫助他人自傷致重傷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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