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3 16:34 臺北時間

男大生盯上女同學睡前一習慣 性侵4次辯「妳主動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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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女大生借宿,睡醒發現下體疼痛出血,揪出遭男同學性侵4次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Pakutaso)
女大生借宿,睡醒發現下體疼痛出血,揪出遭男同學性侵4次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Pakutaso)
北部一名男大生阿力(化名)知道同班女同學小花(化名)常需要到台北某醫院就醫,多次自告奮勇陪診,並且以宿舍距離較遠或是隔天一同參與活動為理由,邀請小花到其桃園住處過夜,阿力知道小花睡前都會服藥後昏睡,竟藉此性侵得逞4次。小花借宿後隔天醒來,都會發現下體疼痛流血,一開始誤以為是生理期,後來驚覺頻率不對,跟阿力對質後才知道被性侵,憤而提告。
判決書指出,2019年間,小花因疾病需要定期回診,同班同學阿力自願陪她一起回診,並且以宿舍距離較遠或隔日一同參與活動等原因,邀請小花到其桃園住處過夜,同年4月15日、19日、22日及29日,阿力趁著小美服用藥物昏睡後性侵得逞。第一次小美睡醒後並沒發現自己遭到性侵,以為下體流血並有疼痛感是因為生理期來了,4天後再度借宿,隔天早上起來下體仍舊疼痛出血,她詢問阿力到底發生什麼事,阿力則推拖是雙方睡著後翻身互踢,才會造成小花下體疼痛出血。
4月22日,小花第三次借宿阿力家,隔天起床依然是下體流血疼痛,這次阿力才承認有發生性關係,但謊稱是小花服藥後主動求歡。
小花向法官表示,當阿力第4次邀約借宿,她其實很想拒絕,因此特別穿牛仔褲赴約,睡前繫緊皮帶,以防之前的事情再度發生,但隔天醒來牛仔褲、皮帶已經不在身上,再度質問對方,對方坦承發生性行為,而且又辯稱是她主動,她驚覺不對,因此決定提告。
一審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力多次趁小花服藥昏睡後性侵,並且始終否認犯行,試圖將責任推給受害者,態度欠佳難認有悔意,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共4罪,各判處3年8月月,合併執行5年有期徒刑,事後雙方以70萬元和解。
阿力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考量他無前科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因一時衝動未能自制而做出犯行,但手段尚非暴戾激烈,加上雙方和解,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依犯乘機性交罪共4罪,告處1年8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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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03 16: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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