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過去承攬政府案件總預算金額達數億元以上,涉及不法金額及涉犯法條司法檢調、各有關公務機關現仍持續查對偵辦中。但對於禾意長期以「偽合作社」的形式違反政府勞動法令經營相關業務,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做出認證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112 年度訴字第 497 號判決),審認禾意集團所屬勞動合作社確實是「偽合作社」。
「禾意集團」始終堅持主張旗下「有限責任臺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以下稱禾意勞合社)」係由「無一定雇主」之勞動者,基於自立互助精神,依據合作社法規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分享勞動報酬之合作社法人,勞動合作社與社員間並非僱傭關係,亦不適用勞基法之規定。
然而,這樣的主張卻被桃園市政府於2022年7月20日打臉,市政府公函(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府勞檢字第1110182607號函)認定禾意勞合社派駐在國軍桃園總醫院從事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及照顧服務員工作者間具有僱傭關係。勞動部於2022年9月5日也函文(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勞動關2字第1110138730號函)協請國防部督促國軍桃園總醫院要求禾意勞合社依據勞動法令保障清潔員及照顧服務員的勞工權益。
新竹縣政府亦於2022年2月24日針對禾意勞動合作社實施勞動檢查,並且認定禾意勞動合作社與其勞工間具有僱傭關係,禾意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罰鍰。
禾意勞合社不服新竹縣政府認定及處分,先後向勞動部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4年3月7日判決,同意新竹縣政府的主張認定「禾意勞合社」是偽合作社,並維持勞動部駁回「禾意勞合社」訴願請求的決定,禾意勞合社就是名符其實的「偽合作社」,但禾意對於各單位的認定仍置之不理,持續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中,政府勞政機關及執行履約的機關似乎也束手無策、莫可奈何。
查詢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令人驚訝發現,禾意勞動合作社自2022年6月起,短短不到2年的時間,由桃園市政府、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開罰的違法案件高達20件,違法態樣不乏「勞工於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補償」、「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等各類違反勞基法態樣,裁罰金額累計更是達新臺幣47萬元。
在禾意勞合社這些違反勞動法令的行為,背後是許多弱勢勞工無盡的絕望悲鳴,儼然就是社會不公不義的黑暗深淵,真心期望政府特別是合作社主管機關內政部合團司能夠介入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