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去年6月在me too風波中被踢爆藉工作試鏡為由,強拍少女裸照,檢方調查後,由於黃與受害者和解,且未查到明確事證,撤告後獲不起訴;但檢方調查過程中發現,其硬碟中有上百部偷拍片,其中7部是未成年女性的私密影像,黃坦言自己是從「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論壇購買,考量其認罪及態度,北檢予以緩起訴2年並支付公庫120萬、書立悔過書一份。
就在黃子佼購買未成年女性偷拍影像的消息引發熱議的同時,又有另一名受害者K小姐,透過當初的吹哨者網紅Zofia指控,當年17歲時因緣際會上了黃的節目之後,收到對方噓寒問暖,本以為可以藉前輩的幫助進入演藝圈,沒想到在2006年被以泳裝照的名義,約到其內湖住處,拍到一半就被黃撫摸身體、性侵得逞。
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昨(10日)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已簽分他字案進行調查,將黃列為被告,將傳喚K小姐與黃子佼說明釐清案情。
此外,黃子佼購買持有未成年私密影像,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雖獲緩起訴處分,但輿論持續延燒,不少人認為處分太輕,更有許多藝人、名人呼籲修法嚴懲,北檢也依職權送交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酌北檢調查是否完備,再決議發回續查或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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