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 2022年某月,台北市某高中1名男同學因難以克制私慾,竟找來同班1位女同學,將她帶往廁所控制行動,先掐住女方頸部,威脅說「如果不幫我打的話,等一下回教室就扁妳」。
女學生擔心發生不測被迫就範,同年3、4月,男學生又多次被食髓知味的男學生強制猥褻、侵犯得逞。男方除威逼對方撫摸自己下體,或要她自行脫去上衣,讓他可以撫胸、指侵及強迫口交,讓女方忍無可忍選擇報警。
男方事後為表達和解誠意,坦承犯行並與受害人以55萬元達成和解,合議庭考量他才剛滿18歲,且無前科,若入監可能導致與正常社會環境脫節,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8個月、1年8個月,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