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平時花費不算節儉,每月花4、5千元用於娛樂消費,房租和水電費開銷至少要1.5萬元,過去還曾染上賭博惡習,導致入不敷出,戒賭後才開始認真存錢。原PO精打細算看準台股大漲時借信貸投資,錢滾錢從50萬累積至170萬左右。然而,這筆錢仍不足以支付2成頭期款,讓他買房夢碎。
原PO也提到,每每詢問身邊友人購屋經驗,答案多半是父母協助支付頭期款,或是雙薪家庭共同負擔。他感慨表示:「一想到4年前就以買房為目標,從零開始戒菸戒賭慢慢存錢,沒想到4年過去了,我買得起跟買不起的東西還是跟4年前一樣,真的很沮喪」,只好自己幫自己打氣,鼓勵自己持續打拚,並強調「我只是想要有個安定安全的家,不想再被房東趕來趕去」。
然而,不少網友看到原PO的資產,認為他已經有能力購屋:「你頭期款夠,真的想買已經可以買了,我父母年輕時單薪買房也是先從郊區矮破小開始慢慢換大」「170萬可以開始看房了啦,還是你非得買台北三房不可啊?」
還有人則建議他不要好高騖遠:「有170萬不錯了啦,有人連17萬都沒有呢,如果看便宜一點的房子,頭期款就夠了」「買房靠的是存款跟決心」「我當時跟你一模一樣的狀況,重點我還有老婆跟小孩,後來本金200萬全數All in,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我要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