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舉例3起雨天發生的國道事故,去年5月19日凌晨2時許,國1南向87.6公里處滂沱大雨,1輛行駛於內側車道的小客車,疑似變換車道不當,失控打滑往外側車道偏移,遭1輛營業大貨車撞及,造成小客車駕駛及乘客共2人死亡。
同日凌晨近4時,國3南向87.1公里處,天候狀況同為雨天,1輛小客車疑似超速且變換車道不當,撞及外側護欄後衝出邊坡,車輛起火燃燒,造成駕駛1人死亡。今年4月24日凌晨5時許,台中地區正下大雨,1輛大客車因前擋風玻璃起霧後開空調無效,欲駛入后里地磅站擦玻璃,在視線不佳下撞擊地磅站設施及護欄,所幸無人傷亡。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行駛於國道應建立安全防衛駕駛觀念,如注意周遭車輛動態,避開危險性高的車輛;行駛中不滑手機、不分心;夜間、天候不良或於隧道內應開啟大燈;行經交流道區應隨時注意進出車輛並適當禮讓;避免與旁車併排行駛;遇到前方道路壅塞時,與前車至少保持4~5部車之安全停車距離,並注意後方來車是否異常快速接近。
高公局也建議,用路人行前可利用高速公路1968網頁及App查詢路況、天候等即時資訊,並自訂推播內容;途中隨時注意沿線CMS內容及收聽警察廣播電台所提供的路況資訊,以預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