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機車騎士以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菸、點燃香菸影響行車安全、倒車不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方指引、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或快車道臨時停車等5項違規行為,將不再開放檢舉。
新北市去年取締違規停車案件中,以「於路口、站牌、消防車道口臨時停車」為大宗,共計27萬5,445件;其次為「於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路口、站牌、消防車道口違規停車」,共計24萬4,099件。此類違規行為將於修法後不再列入檢舉範圍,但民眾仍可向110報案,請轄區警方到場取締。
新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為避免檢舉限縮後,導致此類違規行為增加,警方將分析違規停車的報案熱點,針對違規停車高發區域加強巡查勤務,並考量道路型態、違規情況、事故原因及交通設施等因素,靈活評估該路段的交通執法需求,以確保道路安全。
關於違規記點的部分,修法後將限縮至由警察當場攔檢並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方式。此外,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的次數也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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