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與耀樂的案件,雙方已協議和解,不過和解內容雙方約定不公開。日前士院審酌炎亞綸認罪且被害人同意緩刑,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個資法,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
該事件落幕後,耀樂今突然po文,曬出自己在中國的「台灣居民居住證」,並宣布自己將準備離開台灣,「這個消息來得比較突然,嗯~我決定過去杭州定居一陣子,有可能一年、兩年、三四年,但搞不好很快就回來了也說不定~」。
耀樂也提到,隨著私事處理到了一段落,「決定給自己換一個地方生活,在杭州也找到了生活重心,目前打算持續努力著,我還是我~這邊也不會斷更,但只是換片土地訴說著我的生活故事而已。」目前是打算8月初搬過去,但搬過去前基本上也不在台灣,「you know 要看環境~找房子~工作交接等等,所以趁今天把這個資訊跟大家分享,這樣才不會大家看到我8月後在杭州生活而感到意外。」
最後,耀樂透露接下來2個月,已預約澎湖花火節和台東熱氣球的活動,「這兩個是我在台灣就很想去參加的活動,也準備去周邊幾個國家跟地區走走看看,趁最後這段時間盡可能留下美好回憶,順便跟一些好朋友好好道個別~那就杭州見了各位!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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