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綠依台鹽建議,找電業商承接數件新專案,由於台綠有官股,不乏民眾提出由台綠協助規劃自家土地做光電,民眾只想收地租,因此除了電業商外,台綠也希望規劃自行持有小型案場。
台綠內部評估,以20年電費來說,只需自持約16公頃的電廠,還不含農漁產銷收入,有望帶來逾30億元收益,讓台綠一舉由虧轉盈;不料,案子送到董事會,卻石沉大海。
一位台綠離職員工告訴本刊,台綠董事會自己卡自己的關鍵,在於多數董事由台鹽高階主管擔任,但因不具光電專業,無法理解專案報告內容,導致董事會每次開會只談論細節小事,不敢做重大決定,「同仁為此相當氣餒,認為高層只會規避責任。」
正因台鹽對台綠重大決策擁有實質影響力,獲悉新專案在台綠董事會卡關,基層員工莫不感到憤怒。南部光電業者指出,台鹽委託台綠興建的高雄市路竹光電案場,今年開始營運,台鹽去年法說會曾表示,該案場每年帶進1000萬元營收,但台鹽至今仍拖欠台綠1000多萬元工程款,消息在南部光電業界傳開,大家都對台鹽一方面要台綠改善虧損,一方面又不交付工程款感到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