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由北檢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偵辦,他日前才起訴幫詐團洗錢的建業法律事務所前所長律師王晨桓,旋即再度出手偵辦詐騙假律師,避免更多無辜民眾受害,充分展現檢方打擊不法的決心及偵辦能量。
本刊調查,今年48歲的林珮菁,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神腦國際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震旦行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博客來網路書店監察人、法案及選股顧問,學思行公司法務長,迎嘉科技公司、台灣歐姆龍公司法務長,以及多家科技及建設公司法律顧問,立院黨團法制組組長、顧問,學經歷看似相當顯赫。
林珮菁自稱擁有一堆頭銜,對外皆以律師自居,還曾以黃偉哲、蕭美琴法律顧問的身分自居,並上過新聞,並還以台灣陪審團協會祕書長身分,與不少立委共同出席公開活動。
2013年間,她更以蕭美琴立委辦公室法律顧問、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的名號,與時任立委的蕭美琴、管碧玲、姚文智、潘孟安、高志鵬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節費電話一事,揚言對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總長黃世銘提告、求償2億元,攻占各大媒體版面。
林珮菁曾對本刊表示,她從未自稱律師,只擔任過立委助理及企業的法律顧問,有人前來諮詢時,她已告知只能協助寫訴狀,無法協助出庭,僅收取1萬元費用 ,不過,踢爆她的讀者向本刊秀出匯款紀錄,確定總額為10萬5千元),檢調正全面追查林女涉案情節,不讓她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