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民眾黨推動《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台灣記者協會發表如下聲明:
一、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推動之《衛廣法》修法,記協認為包括「執照永續」、「NCC組成方式改變」、「刪除黨政軍條款罰則」及民眾黨的修法修文能否落實等議題,最值得關注。
二、國民黨在《衛廣法》修正案中主張未來有線電視新聞台不需定期換照審查,一旦取得就永遠擁有。並有「回溯條款」,也就是之前被下架的電視台,在行政訴訟判決確定之前,可以繼續經營。
台灣記協認為,這項修法一旦通過,台灣將失去對劣質頻道的淘汰機制,現有業者利益永不喪失。未來所有的有線電視新聞台,不管端出什麼內容給閱聽人,大家只能接受,因為業者可以永遠擁有執照,後續影響極其惡劣。
過去確保新聞台品質的最重要工具之一,就是NCC的換照審查權,但國民黨的《衛廣法》修正案,就是要把最後這一點可能斬除掉。執照無確定期限,就是無限期保障現存秩序,讓壟斷的永遠壟斷,有線電視廣告利益永遠屬於現有業者。
三、「新聞自由」是國民黨推動《衛廣法》「執照永續」條文的重要宣示。但一般意義下的「新聞自由喪知」指的是工作者遭到政府迫害、關押或拘禁;言論內容無法發表或者強制被刪除......但台灣並沒有任何新聞台受到這樣的待遇,即使頻道進入系統,它仍然可以在Youtube和其它網路平台上運作,自由發表內容。因此「傷害言論自由」的說法,在這裡並不成立。
「執照審查」和「新聞自由」關係很清楚:任何人和組織都可以辦媒體,發表的言論不受迫害,這是「新聞自由」。但當一個公司或組織想要進入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時,就要符合一定的專業標準,NCC就是專業標準的法定審查機構。為什麼上架的機會是給現在這些業者,而不是其它人或組織?是因為NCC認定這些業者比起其它申請者更具備專業能力,而不是這些業者的言論自由比別人更應該被確保。
四、刪除黨政軍條款的罰則,卻沒有其他配套防範,這是大開民主和新聞自由的倒車。就算搭配民眾黨的強制媒體股權揭露,那也只是回到跟過去民眾認知某某台是軍方的、某某台有國民黨背景等等一樣,與當年民間要求與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全然相悖。
五、民眾黨的提案,就提案本身而言,姑且不論「強制媒體機構公開發行股票」這一類規定的可操作性,就提案動機而言,它確實具有進步性和改革意識。
但令人憂心的不是條文理念,而是民眾黨的政治行動。如果如外界預期,民眾黨這次將再和與國民黨合作推動修法,也就是國民黨支持民眾黨的提案,民眾黨支持國民黨的提案。
這樣將產生一個矛盾的結果:民眾黨的提案,是要求藉著「公開發行」、「股權揭露」、「廣告贊助揭露」來強化對新聞台的管理。但國民黨的提案正好相反,一旦通過的結果,將解除NCC對新聞台最重要的管理工具:執照審查。
所以如果民眾黨選擇和國民黨共同推動修法,藍、白兩黨版本全數通過的結果,是民眾黨修正案的精神第一時間就會被國民黨的「執照永續」條文架空。當執照不用換發,NCC無權審批,形同最重要武器被收繳,如此要怎麼執行民眾黨期待的管制呢?這種修法意志和政治選擇之間的荒謬和矛盾,也是記協必須明確指出的。
針對國民黨、民眾黨這一波修法,記協提出如下呼籲:
- 要求國民黨撤回「執照永續」、「NCC組成方式改變」修款,重新檢討「刪除黨政軍條款罰則」的配套措施。
- 民眾黨請慎重思考,支持國民黨修法對於自身提案的影響,不要做出自我矛盾和荒謬選擇。
- 媒體議題請回歸專業討論,記協要求「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必須召開公聽會討論,邀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及其它具代表性的媒體工、協會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