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調查,洪男因家庭和求學問題對社會產生怨恨,4月時就已預謀藉由殺人,來讓全國民眾關注自己,故選定於人多的捷運車廂內犯案;而洪男原先的計劃是在5月20日行凶,後考慮到今年(2024)5月21日剛好是鄭捷殺人案10週年,支持廢死的他,希望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凶行為及廢死議題的關心」,便在選在21日正式啟動殺人計畫。
針對此案,檢方採取了3大偵搜措施,包括向法院申請搜索票、指揮警方南下高雄搜索洪男住處,並向高雄市衛生局調閱其過去的就診紀錄。檢方也於22日親自到案發車廂內勘驗和採證,以利第一時間保全所有證據。
檢警調查出,洪男於犯案前1週在五金行購買了3把刀,並於19日從台南搭乘高鐵北上台中,入住一間摩鐵兩晚,21日上午才退房,並搭計程車前往中捷水安中站作案。
洪男抵達捷運水安中站後,先到把行李放置在捷運置物櫃,再上個廁所,並吞了8顆鎮定藥來平穩情緒;洪男犯案完被警方逮捕時,不斷失控哭喊:「我不想死、對不起」。
然而,在案發前陣子,就讀高雄某醫專的洪男因故暫停在醫院的實習,也曾因精神狀況就醫,不過經過複訊,發現洪男對於檢察官的問題一問一答,精神狀態無異常,且在決意犯案時,他思慮周詳,並能反覆思考、權衡利弊,顯示其作案當下和事後態樣都是心智正常之人。
綜合上述考量,檢方認定洪男心智無異常,並向法院聲押而非聲請暫時安置,本案於今日偵結,洪男被依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嫌起訴,並依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