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小玟與男友小馬、阿輝3人為室友關係,彼此關係感情也不錯。去年5月間,3人相約到KTV唱歌、狂歡喝酒,期間小馬因不勝酒力,先行返家休息,小玟跟阿輝則繼續在KTV喝酒聊天,最後小玟喝醉與阿輝搭乘計程車離開返家。
喝醉的小玟到家後,隨即倒在客廳沙發上睡著,而阿輝見小玟喝醉、小馬又在房間熟睡,竟心生歹念,用手遮住小玟的嘴巴,接著在違反意願的情況下侵犯對方。所幸期間小玟不斷呼救、掙扎,才讓喝得爛醉的小馬驚醒,並隨即解救女友,事後小玟也憤而報警提告。
對此,阿輝坦承犯行,並請求法官求處緩刑。法官考量,雖阿輝能夠自白犯罪,且犯後態度尚可,但因未取得小玟的原諒,衡量各種條件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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