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6月25日,雲林地檢查獲前鄉長涉嫌藉勢藉端勒索綠能廠商案及臺北地檢查獲前立委辦公室主任收賄施壓政府機關案,本週檢調廉同步掃蕩再出擊。
新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太陽能廠商收賄護航案,同步搜索其住所及行賄廠商辦公室等40處,於黃姓議長住處扣得現金新台幣232萬元及BMW X6、LEXUS休旅車各1部等不法所得,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案由新北地檢署周懿君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偵辦黃凱涉嫌於擔任議員期間,向太陽能廠商收賄,並藉議員職權,向官員施壓協助業者取得電業執照案。
全案共出動調查官111人次,同步搜索雲林縣、新北市、台北市、台南市、新竹市之黃姓議長及廠商住所、辦公室等40處,查扣現金不法所得現金新台幣232萬元、BMW X6及LEXUS RX200高級休旅車各1輛、名錶、首飾及名牌包等物。
此外,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鄉公所曾姓課長涉嫌向綠能廠商索賄案,同步搜索其住所及辦公室等4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此案由嘉義地檢署謝雯璣主任檢察官、江炳勳及陳亭君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偵辦嘉義縣鄉公所建設課曾姓課長涉嫌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向綠能廠商要求賄賂或不正利益案件,7月2日同步搜索曾姓課長住所、辦公室及其友人住處等4處,查扣相關事證,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其涉貪情節重大,於7月3日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最高檢說,檢察機關將持續強力執行「綠能掃黑肅貪」,讓「不肖公務員、民代不敢收,廠商不敢送」,呼籲涉犯綠能貪瀆不法行賄廠商如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不法官員,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減輕或免除其刑;已收賄之公務員及民代等勿心存僥倖,請儘速向各地檢署自首,或轉任污點證人,並交出不法所得,得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