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分享行車畫面,只見前方兩部機車在路口紅燈時,選擇停在車道內側的樹蔭下遮陽,與前方路口車輛空出一段距離。只是兩位騎士突然停下,令駕駛相當不滿「到底為什麼要突然煞車躲太陽…有夠危險!」
貼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很多網友都看不慣這種夏天專屬的亂象,「這種垃圾早晚被聯結車親」「檢舉了呀!突然急煞停車,躲樹陰可以開罰!」「討厭這種騎機車又怕曬太陽的人」「停在旁邊就算了,停快車道是?」「所以說保持行車距離很重要 不能期望每個人的駕照都不是雞腿換的」「這種TMD就要喇叭一直按著」,顯然大家都受夠了在路上遇到為了躲太陽急煞的三寶。
不過針對機車在道路中急煞、險些造成後車追撞的案例,曾有騎士被檢舉後,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3、4款規定開罰1.6萬元,但因交通部曾函釋「躲太陽為暫停行為,與臨時停車、危險駕駛不同,尚無罰則」撤銷罰單。
事實查核中心曾引述交通部公關室與執法警察的說法,目前沒有直接針對「騎車躲太陽、躲樹蔭」樣態的罰則,但警方可依情況判斷是否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