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決議內容指出,花東快速公路的可行性評估計畫將於今年8月完成期末報告,要求交通部盡速進行審議程序,並積極處理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部落諮商、建設計畫審議、公務預算籌編、工程設計及用地取得等作業。所有法定程序完成後,將儘早進行發包施工,預定於12年內完成建設,以確保花東地區居民的交通安全與便捷。
另一方面,針對「403震災重建條例草案」,匡列超過300億經費投入復原重建。主決議強調花蓮地區重建迫在眉睫,特別是因大地震受損的房屋。草案中提出支持災民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工作等各項支出,以最快、最優、最簡的方式進行。此外,針對受損房屋的危老都更及原地重建,提出相應的補助政策,並設定兩個月內的實施時程。
立法院的主決議也關注到403大地震對花蓮觀光業的重大衝擊,並特別撥出經濟振興預算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經濟部、交通部與花蓮縣政府將共同研議振興措施,包括活絡夜市商圈與旅遊振興等計畫,以重振地方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