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5 05:28 臺北時間

【文化AI進行式1】內容產業搭科技浪潮成趨勢 專家曝生成式AI的著作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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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台法文化工作坊日前以「文化AI進行式」為主題,邀請產業先鋒和學者專家分享相關經驗與挑戰。  (文化部提供)
台法文化工作坊日前以「文化AI進行式」為主題,邀請產業先鋒和學者專家分享相關經驗與挑戰。 (文化部提供)
人工智慧(AI)發展快速,生成式AI在內容產業的應用越來越多元廣泛,舉凡影視、音樂、遊戲動漫、表演藝術及展演場域等都搭上科技浪潮,藉各式相關工具輔助創作或導入產製流程,為產業帶來革命性影響。
創新的發明也存在風險,除了創作者擔心被AI取代,層出不窮的侵權爭議及法律訴訟也促使政府制定指引與規範,保護版權所有者的權利。
根據數位發展部官網說明,生成式AI(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指透過AI技術,生成近似真實資料的研究與應用,譬如生成一篇文章、風格各異的畫作、或特定人士的聲音與容貌影像等。這些原本由人類產出的各類內容,如今拜科技進步之賜,都可由AI生成。
今年初,美國經濟顧問公司CVL Economics調查報導指出,去年美國影視、動畫、音樂和遊戲產業中,有7成2的企業在產製內容過程使用生成式AI:使用AI生成文字的比例為68.7%、生成聲音有38%、生成圖像有76.7%。這些數據呈現當地現況,也意味生成式AI正以排山倒海之姿進入內容產業的生產環節,影響整體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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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 (左起)、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和文策院副院長張文櫻出席台法文化工作坊開幕式。(文化部提供)
呼應當前趨勢,文化部與法國在台協會的台法文化工作坊,今年也以「文化AI進行式」為主題,與文策院合辦策劃,邀請雙方產業先鋒和學者專家分享相關經驗與面臨的挑戰。文策院副院長張文櫻在會中表示,AI為內容產業提升工作效率和創新,但也產生與著作權相關的法律爭議。對於生成式AI在訓練階段使用的素材,究竟可視為合理使用或必須得到授權,目前各界仍嘗試理出頭緒。
出席論壇的律師周逸濱表示,目前台灣的著作權法針對合理使用有幾個要素,最主要的指標在使用別人的著作是基於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若是商業用途,使用別人的著作做訓練,「以國內的司法實務的立場,這一塊的認定比較嚴格,要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可能就不大。如果基於非營利的目的,再結合合理使用的其他要素去判斷,也許比較有機會可以未得授權而使用他人的著作。」
至於AI生成的結果能否跟人類創作一樣受到著作權保護?周逸賓表示,這方面國內的討論跟國際趨勢大致相符,「生成式AI產生的內容,原則上不能主張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這是國內比較主流的認定。」
更新時間|2024.07.25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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