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的是,科技帶來進步和方便,但總是會遭有心人士濫用。上述AI單曲發表幾個月後, 有人把孫燕姿的資料放在網路,任何人只要上傳乾淨的聲音,都可以置換、模仿孫燕姿的歌聲。後來陳珊妮有機會與律師交流,得知目前人類僅擁有人格權,法律顯然跟不上時代變化。
音樂產業從實體進到串流時代已受到一波衝擊,生成式AI的蓬勃讓業界人士再度產生既視感,不得不採取行動自保,索尼、環球和華納便聯手美國唱片業協會,控告AI公司Suno和Udio使用他們旗下作品訓練音樂生成式AI系統,認為此舉形同大規模侵犯版權。
不只音樂人備感威脅,影像公司Getty Image也控告Stability AI以他們的圖像做訓練;紐約時報控告Open AI和微軟擅自以旗下內容訓練AI模型,Open AI則反擊對方的侵權控告於法無據。
沸沸揚揚的訴訟事件讓AI的法律爭議浮出檯面,不過目前生成式AI在訓練階段使用的素材,究竟可視為合理使用或必須得到授權?各界看法仍莫衷一是。創作人只能期待政府加快腳步回應局勢,如同陳珊妮所言:「很多關於自然人的權利,都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