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元昌跟哥哥藍文仲在台中清泉崗的眷村長大,爸爸是退伍老兵,媽媽管教十分嚴格,哥哥成績好,但藍元昌從小愛玩、經常鬧事,讓父母非常操心,儘管藍家兩老對孩子的期望很高,但打罵教育讓藍元昌無法接受,加上父母常為了錢爭吵,讓藍元昌變得不愛回家。
13歲輟學、加入黑幫的他,16歲跟朋友去討債遭警方逮捕,之後依結夥搶劫罪被判刑,入獄4年,讓他對社會充滿諸多怨恨。舊時保守年代,只要被貼上黑道標籤就不可能洗白,因此藍出獄後就跟著1名老大,從賭場小弟開始做起。
藍元昌小時候常去靶場撿彈殼、彈頭,再拿去變賣賺零用錢,因此他認為如果擁有1把好槍,一定很威風、受人尊敬,為了能在短時間賺到最多錢買槍,藍選擇偷蘭花。
當年台灣是蘭花王國,品質好的蘭花動輒數百萬元,成為蘭花大盜後,他賺了很多錢,但惹道上兄弟眼紅,想要分一杯羹,開始有人找他麻煩。
藍元昌日進斗金,雖然當年1把長槍要價百萬元,1顆子彈也要上千元,但他毫不手軟,買了各式長短槍,除了收藏,更重要的是防身。
藍認為,在黑道混,槍越多、越大支,威嚇力越強,因此他愛槍成癡,槍也幾乎成了他的第二生命。一開始他只收藏一般短槍,之後越玩越大,甚至連軍用步槍、衝鋒槍通通都有,除了買制式槍枝,連子彈、穿甲彈、槍榴彈也都一併收藏。
藍玩槍上癮,收藏的種類、數量越來越多,但他寧願傾家蕩產,也要把錢拿去買槍,甚至晚上睡覺,枕頭下也都放著槍,要抱槍入睡,最後還租下1棟透天厝存放槍彈。當時藍常拋下女友,1個人跑到透天厝擦槍,女友為此常向他抱怨:「原來你愛槍勝過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