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好槍必須花大錢,為了賺錢,他除了繼續偷蘭花,也開始從事暴力犯罪,鎖定台中1間診所,綁架小開,要求500萬元贖金,甚至把小開押到山上在他大腿釘上鉚釘,把照片寄到診所,嚇得家屬立刻付錢贖人,此案也讓藍闖出名號。
因為擁槍在手,藍元昌天不怕、地不怕,覺得自己就是老大,為了利益,他開始拿槍跟黑道大哥輸贏,由於他不管輩分,不按牌理出牌,道上對他畏懼三分。
之後為壯大聲勢,藍與張姓、許姓小弟組成犯罪集團,橫行中部地區,他們恐嚇民意代表、醫院診所要錢,擄人勒贖、恐嚇取財,犯下一件又一件重案,藍也被警方列為十大槍擊要犯之一,全力緝捕。
1989年8月9日中午,警方包圍台中四期重劃區1棟別墅,準備攻堅,當時人在屋內的藍元昌發現苗頭不對,立刻跟2名小弟持衝鋒槍突圍,上演警匪槍戰。
雙方對峙6個小時,警方心戰喊話、要他投降,藍元昌開出條件,要求他在台北保一總隊當小隊長的哥哥藍文仲到場,最後在藍文仲勸說下,藍元昌交出6支長短槍,棄械投降。
原來,藍文仲曾在台中市警局刑警隊任職,警方多次圍捕藍元昌,但一直抓不到人,就有人懷疑是因藍文仲向弟弟通風報信,為了避嫌,藍文仲跟長官溝通後轉調保一總隊,但忠誠度還是被打上問號,藍元昌自認拖累哥哥,才會在警匪槍戰時要求哥哥到場,目的是希望讓哥哥立功。
因為藍元昌是槍擊要犯,藍文仲對外很少提起弟弟,但弟弟入獄後,他卻常陪母親去探監,也讓藍元昌感到暖心。因弟弟是十大槍擊要犯的消息傳開,長官們都對藍文仲產生疑慮。
事實上,他表現很好,應該是警界的明日之星,但因為弟弟的關係,升遷速度異常緩慢,不過他始終保持樂觀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