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NCC同意台灣大併台灣之星、遠傳併亞太電信,附款要求台灣大、遠傳在今年6月底前繳回超頻,遠傳提前於4月繳回,唯獨台灣大至今尚未繳回,並在3月17日以爭取合理的網路整併時間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NCC撤銷附款,行政法院希望雙方進行調解。
但NCC主任黃文哲表示,台灣大提出調解要求:第一,繳回超頻期限延至9月15日;第二,9月15日前不再對台灣大不利處分,並撤回先前的960萬罰鍰;第三,4位委員於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經NCC委員會討論,已無調解必要,後續按法律程序進行。」
NCC不客氣說,其實台灣大原有機會如期在6月底繳回超頻,但沒有提早採取不同工法或加大投入工班,台灣大不完成、不繳回超頻、也不按照網路計畫布建,「從調解方案來看,台灣大沒有調解的意願,NCC會到法院表達我們沒有調解的意願。」
台灣大重申,為了維護用戶與股東權益,除了提出遠高於罰金的9大公眾利益補償方案,請求NCC適度展延繳回頻譜期限,台灣大也在第一次調解時,提出繳回規劃從明年5月提早至今年9月15日,仍遭NCC刻意扭曲誤解,只能表達遺憾。
針對NCC提出撤銷罰鍰一事,台灣大重申,最新一次8月19日第5次調解方案,並未列入怠金和罰鍰等不利處分。至於為何要求NCC的4位委員到場?台灣大解釋,因距離9月15日繳回期限僅剩半個月,要充分了解委員想法並促成調解成立。
台灣大直言,有3G到5G不同世代網路、7個不同頻率需要整合,工程浩大且難度高,合併後7個月內繳回頻譜難度高。知情人士說,原以為NCC通過合併就能整併,沒想到公平會要求准予合併才能併,「若貿然全區縮頻繳回頻譜,衝擊逾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台灣大說。
台灣大說,NCC自6月26日表達有意調解後,台灣大提出各項補償方案,但NCC對台灣大歷次調解方案遲不回應,眼見台灣大提出9月15日的繳回期限距離不到一個月,NCC才表達無後續調解必要,過去數月行政法院、調解委員想促成調解的良善美意成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