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4 16:06 臺北時間

求歡遭拒!台中人夫抓包妻偷情 「從車上啪到家中」頭頂綠光怒告

mm-logo
時事
人夫發現妻子多次抗拒發生親密行為,經一番調查發現妻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網友,因此發生的婚外情。(示意圖,Pexels)
人夫發現妻子多次抗拒發生親密行為,經一番調查發現妻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網友,因此發生的婚外情。(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人夫原本想與妻子小芳(化名)來場床戰,沒想到卻屢次遭到對方拒絕,此舉讓人夫起疑心,經過私下調查發現小芳與一名男子阿明(化名)發生婚外情,這2人多次出遊外,還曾在自宅、車上等處發生性行為。讓人夫氣得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此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人妻小芳與阿明已經侵害到人夫的配偶權,故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先是發現妻子小芳不只多次抗拒發生親密行為,一些行為舉止也出現極大變化,於是自行展開調查。原先小芳在今年3月時否認有外遇,為自證清白還交出手機給人夫檢查,但卻被人夫發現手機曾下載交友軟體,且在上面認識了一名網友阿明,這才讓小芳改口坦承確實與對方有婚外情。
人夫指控,小芳與阿明偷偷交往時,不只多次出遊、用餐,還曾牽手、接吻等親密舉動,甚至在車上、家中等處發生性行為,小芳甚至把阿明帶回家偷情,使人夫受到鄰居議論,因此決定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芳在法庭上則辯稱,她從未與阿明有性行為等背叛婚姻的舉動,強調和阿明只是一般朋友,偶而約吃飯聊天,並表示自己事後寫的外遇自白書,都是受到丈夫威脅的。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調閱了小芳與阿明的對話紀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2人的確曾一起出遊用餐,阿明也確實至小芳家過夜。另外,從小芳寫下自白書的影片中可得知,她已先擬好草稿且字體工整、神情自若,沒有不安或受脅迫的表現。故最終不採信小芳的說詞,因此判她與阿明需連帶賠償30萬元給人夫,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8.24 16:0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