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被檢方認定訪問紀錄造假,去年12月24日曾開設群組討論如何增補工作處遇紀錄,為了避免訪視不實與未及時發現剴剴遭虐情事曝光,還曾矇騙醫院主要照顧者身分等,今被依過失致死及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此外,檢察官認為陳尚潔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兒福聯盟傍晚發表聲明,認為「應有細節仍待釐清」,尤其需要理解社會工作者在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可能無法僅依書面規章進行判斷;更何況援引不完整或錯誤規定作為依據,將誤導媒體及社會大眾對於案件真實情況及社工工作的理解。
針對兒盟同仁以「內部群組」討論案件資料,兒盟解釋實際上是檢討小組釐清案件時所建立的緊急應變措施,目的是釐清案件、持續提供家屬及各網絡單位必要資訊,「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之行為,更未有任何包庇之情事。」
兒盟也強調,社會安全並不僅是單靠社工的努力,仍需各界通力合作,彼此扶持,方能構築成一個更完善綿密的社會安全網。他們身處社安網其中一環,願和所有助人工作者一起進步,為健全更完善的兒童福利制度持續努力。
至於陳尚潔則是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律師表示,本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之資訊即不斷外洩,輿論風向均誤導社工未實際訪視,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之罪犯形象,完全違反偵查不公開。
今年3月12日,社工一接到電話通知,即前往機構配合調查,全程精神狀況穩定、無任何傷人自傷舉措,當天卻被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為由拘提並上銬,再刻意讓媒體拍攝,此等違法執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偵訊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會性死亡。
律師也指出,社工未實際訪視而偽造工作記錄、收受回扣、包庇保母等,均屬不實報導。針對究竟有無訪視一事,檢方經查證社工提出之訪視照片、影片、對話紀錄、醫療單據等,即未再提出質疑。另檢方經調閱相關金流及對話紀錄後,亦釐清社工確無收受回扣、與保母具私人情誼等情事。但此等錯誤報導,使案件雖在偵查中,輿論卻已未審先判。
律師表示,今日檢方起訴主要有2大理由:1.社工雖皆有親自到場訪視,但未能發覺劉保母所羅織的謊言、未能辦識傷勢係受虐所致,進而為兒虐通報。社工未能因應受傷情況,增加訪視頻率或進行不定期訪視,以發覺虐待情事,故認社工涉犯過失致死罪。2.社工工作紀錄內容,因與他人記憶有異,且社工無法提出錄音或相關證據,證明其記錄為真,而遭檢方認定涉嫌業務登載不實。
但律師強調,檢方所援引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應係針對「通報後之保護個案」;衛生福利部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規範對象應係「居家服務中心之社工」,上開規定於本案是否有所適用,誠有疑義。
此外,身處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並無知情不報、見死不救、蓄意包庇之情形,對於案發當時劉保母對剴剴危險舉動亦無預見可能性,卻被以「你應該識破謊言,察覺真相」「你應該採取更好的訪視措施」等將注意義務處於還能更好的假設,對社工起訴,使刑法「過失責任」變為「結果論」。
律師強調,劉保母的蓄意欺瞞,使本案社工及社會局訪視人員、牙醫均遭蒙騙,卻要本案社工一人扛起過失致死等刑責,對於這樣起訴的結果深表遺憾與不解。社工將在後續司法審理中,持續配合調查,針對起訴書就事實及規範有所誤解之處,將逐一還原釐清,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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