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8月21日對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發動搜索,訊後她遭列《貪污治罪條例》職務詐財罪被告以100萬元交保,林宜瑾永康服務處主任黃品瑜遭羈押禁見,本刊調查,林宜瑾在任議員期間,與前新竹市長高虹安一樣,先浮報薪資再以回捐方式詐領助理費,不同的是林宜瑾已當庭坦承犯行,並願意繳回不法所得200萬餘元,以爭取輕判或緩刑。
林宜瑾遭約談後,隔天清晨獲交保步出台南地檢署時表示:「坦坦蕩蕩,法律會還我清白。」但她回到家後隨即在臉書發文,「眼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釐清真相,然後趕快把司法資源還給其他更需要獲得妥善處置的弊端。」態度已有所不同。
本刊調查,檢調搜索查到3本關鍵帳冊,林宜瑾當庭坦承犯行,逃過羈押,回到家後即不再強調自己未涉不法,比對近來詐領助理費的相關案例,認罪者均獲緩起訴或緩刑,否認犯罪者,均遭重判,林宜瑾遭約談後已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