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三龍原為懲戒法院法官,去年4月時任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因涉性騷擾女部屬,遭時任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逼退,隨後司法院吃案,未依法對李伯道究責,司法院並對外說謊,包庇李伯道讓他風光退休,林輝煌隨後接替李伯道出任懲戒法院院長,司法院祕書長一職由吳三龍接下,李伯道性騷案經本刊踢爆後,司法院才對他究責。
吳三龍昨滿70歲,因他擔任的司法院祕書長為特任官,不受70歲強制退職規範,原本各界認為,吳三龍應會與司法院長許宗力10月31日任期屆滿時同進退,但他日前決定在滿70歲即退職,吳三龍任內重視法官裁判書簡化及最高法院法回率過高問題,致力與各級首長謀求改善之道,以減輕法官工作量。
本刊調查,吳三龍生日應是5月,但出生時家人晚報戶口,因此身分證上的生日上記載的9月12日,並非他實際生日,吳三龍是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第20期結業,他歷任彰化、台中、高雄地院法官及庭長、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及花蓮高分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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