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劉姓男子到基隆市仁愛區一家網咖,見20歲的A姓少女子年輕貌美,還有個性感的翹臀,於是起了淫念,當晚7點多,A女背對劉男,忙著收拾隔壁桌的飲料、杯子,她彎著腰,向後蹶起的屁股對著劉男,讓他一時「凍未條」。
劉男伸手撫摸A女臀部,起先A女以為對方是不小心碰到,沒想到那隻不安分的手竟然搓揉起來,她趕緊轉身,劉男還來不及縮回鹹豬手,被她逮個正著,A女不甘受辱,立刻報警,由於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院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男撫摸A女翹臀達5秒鐘之久,認定犯罪事證明確;判決書指出,被告與女店員素不相識,明知臀部為身體隱私部位,不顧女店員感受,為滿足淫慾任意觸碰、撫摸,造成女店員心理嫌惡、驚懼,但考量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將他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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