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說明,為了合理反映成本並兼顧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等考量,決議平均調漲工業用電12.5%,從原先的3.81元調升至4.29元,但考量產業景氣,若上半年用電衰退5%或產值、銷售額衰退15%產業將漲幅砍半,以緩和電價對產業的影響。
而民生用電部分,經濟部說明,經綜合考量後決議本次住宅、小商店累進電價各級距不調整,未調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民生內需產業、食品產業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與超商等凍漲;農漁、學校(從幼兒園至大學)及社福團體調漲部分,由主管機關依年度預算編列支應。新電價將於夏月電價結束,即10/16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