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朱所做的行為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身體控制權,事後還透過自己的社群頻道,反咬自己遭政治迫害等,造成鍾沛君無法輕易抹滅心理傷害,法官認為朱學恒欠缺性別意識,也沒悔改態度,判1年2月,可上訴。
直到上個月17日二審開庭前,朱學恒才出招,透過臉書發文向鍾沛君道歉,稱本人「深感悔悟」,後續他告發自己的行為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鍾沛君困擾,他會深切反省。
稍早二審判決出爐,改判朱學恒11個月徒刑,無緩刑,仍可上訴。朱學恒也發出33字文章,表示「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網友則大酸「好好進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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