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第三(台中)海巡隊接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通報,稱於台中大安溪外海9浬處海域發現1艘疑似大陸漁船越界,該隊立即派遣線上巡防艇PP-10035前往處置,於台中松柏港外15浬發現1艘越界大陸漁船「閩霞漁0X6X9」航行作業中,立即廣播請其停船受檢。
惟經多次鳴笛廣播後,「閩」船均拒不停船並加速蛇行逃逸,海巡人員仍冒著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經登檢後清查計有陸籍蔡姓船長等15人(均為男性),鐵殼船體約420噸,漁獲約2噸均依法海拋。
由於「閩」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爰依據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之規定,由第三(台中)海巡隊PP-10035艇將「閩」船及船長、船員等15員全數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偵辦並處以罰鍰新台幣320萬元、沒入漁具。
日前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今(22)日上午9時許,將「閩」船驅離出境,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沒入漁船。
第三(台中)海巡隊表示,中部海域時有大陸漁船伺機越界捕魚,為保護我國海域資源,海巡署要求各海域艦船艇超前部署,艦隊分署與中部分署不定時規劃聯合威力掃蕩行動,並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統籌指揮海上艦艇及岸際雷達監控海上目標。
海巡署呼籲,民眾若發現海上任何不法,請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台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海巡署將立即調派線上艦船艇趕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