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6日)上午台中地院開庭審理中捷隨機砍人案,審判長陳韋仁、陪席法官陳嘉凱、受命法官吳逸儒等人,進行勘驗6段案發時捷運車廂內的監視器畫面。洪男律師表示,從影片可以發現「長髮哥」許瑞顯受傷,是在與洪男爭奪手上刀械過程中而受傷。洪男也稱,印象中許的傷勢的確是在爭奪刀子的時候發生。該案在6月26日起訴移審台中地院開羈押庭時,他有比了一個許男伸手擋住他手臂的動作,法官當時還問「是手腕嗎還是手臂」,但因他記憶一直都是許男的臉部傷勢,是在與他爭奪刀械時受傷,加上當時吃了84顆藥,所以後來他撿起另外一把水果刀後,後面就不復記憶,「不確定,印象是否正確」。
公訴檢察官表示,許瑞顯在偵查中證稱洪男是在第一次揮砍許時,即有受傷,到檢方起訴時,這部份洪一直沒有爭執警詢筆錄,如今又提出否認,並改口辯稱「是拉扯」造成,有傳喚許瑞顯到庭說明必要。
由於此涉及所犯之罪是否為檢方起訴的殺人未遂犯意,或是涉犯過失傷害與不確定傷害的犯意,有需要釐清,合議庭審酌後,認為有傳喚證人許瑞顯說明必要,定12月17日傳喚證人到場釐清。
台中捷運5月21日發生車廂持刀砍人案件,洪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造成呂姓高中生、「長髮哥」許姓男子身中多刀。台中地檢署在案發第一時間勘查現場,持搜索票,南下高雄洪男住處,調取他的就醫紀錄並提訊洪男及相關被害人、證人。6月26日檢方偵結,認為洪男因對社會不滿,藉殺人讓民眾看見自己,特選在鄭捷殺人案10週年動手,且犯案時心智正常,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