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凱表示,采盟在管制區內進行廣告行為未經同意,不僅對國家運動員的形象造成傷害,更對機場營運秩序帶來負面影響;他強調,國家的運動員不是特定公司用來宣傳的工具或道具,要求桃機公司必須檢討相關管理漏洞,未來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桃機公司總經理范孝倫則指出,采盟的不當行為已被認定為「影響機場營運情節重大」,依合約相關規定,可處罰款20至100萬元,這次決定以最高金額100萬元懲處,行政程序將於今日內完成,後續將針對采盟合約的未來合作安排,做進一步檢討。
范孝倫補充,由於109年至111年間疫情對業者造成重大衝擊,采盟的合約曾依據促參法延長,包含疫情影響期和後續核算共延長至9年4個月,這次事件後,桃機公司將與采盟啟動定期檢討機制,評估未來合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