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10:47 臺北時間

告白被拒砍刺13刀致死被判無期 被告男當庭問「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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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黃男告白施男遭拒,拿刀砍施男13刀致死。(示意圖,翻攝Pexels)
黃男告白施男遭拒,拿刀砍施男13刀致死。(示意圖,翻攝Pexels)
全國首件國民法官案,台中一名黃姓男子愛慕同校畢業、同事施姓男子,告白遭拒,購買2把牛排刀潛入施男住處,朝其頸部、胸口猛砍13刀,致流血休克不致。一審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今(27)日台中高分院宣判,仍判黃男無期徒刑。黃男聽完宣判後,對法官喊「為什麼…為什麼」,法官回「等判決書出來,再表示」。全案可上訴。
施男父母對黃求償802萬元,黃男僅同意給付637萬元,民事一審判黃男應給付施父母737萬元,可上訴。
該案源於黃男(22歲)與施男同為東海大學畢業,兩人在校因打籃球而結識。畢業後,施男介紹黃男到直銷公司工作,黃男因長期工作相處而對施男抱有好感,經告白失敗,施男說「我喜歡的是女生」,黃男竟心生怨懟,以鑰匙遺失為由,找鎖匠打開施男住處,再持2把各為38及24.5公分的牛排料理刀,於2022年10月19日前往其租屋處,當天施男為躲避黃男而未返家;翌日黃男再次前往並躲藏在廁所,待施男返家後雙方發生爭執,黃男明知肺臟、動脈、靜脈是人體重要器官,仍砍刺施男至少13刀,造成施男大量出血,黃男於行凶後1小時打電話報警,但施男仍因休克不治。
案經起訴,移至台中地院開庭,黃男矢口否認殺人,辯稱因雙方互搶刀子,誤傷所致。黃男律師以黃男患有自閉症中的亞斯伯格症為辯解,表示黃男思考與常人不同,犯案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
台中地院法官審查,雖黃男辯稱搶刀失手傷害,但其身體除手指部分前端約1公分傷口外,其餘部位均無任何傷勢。反觀施男遭刺13刀,左胸、左頸等刀刀中要害,動脈、靜脈被切斷,左胸腔遭刺入6公分,足見黃男殺意甚明,確實有殺害施男致死故意。經鑑定,黃男除邏輯推理能力表現較弱外,個人語文推理、概念形成、知識的獲得保留能力、短期記憶的表現無明顯問題,均屬正常範圍。
經國民法官及法官合議認為,黃男僅因個人單方感情糾葛,竟規劃利用凶殘手段剝奪友人青春寶貴性命,致被害人家屬失去親人心理創傷痛苦及遺憾;黃男有大學畢業程度,若施以較為長期監禁,輔以適確教化使能深入反省,矯正偏差價值觀念,培養正確人生觀,尚非全無改過遷善之可能,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黃男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今天做出二審宣判,駁回黃男上訴,並表示尊重一審國民法官審判的結果。黃男聽完宣判,站起來一度表達問法官為何判他無期徒刑,顯然不滿判決結果,不過法官表示,等判決書出來,再表示意見或提起上訴。黃男隨即被法警帶離法庭。
更新時間|2024.11.27 11: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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